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来源: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0-03-23 | 107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是一大热点。

“主要是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生产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企业,电费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的30%给予补贴。”牛士淼表示,为落实这项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标准、方式、期限和工作流程。“除电费外,我们还支持鼓励相关市(州)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出台一些灵活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措施。目前,成都、遂宁、达州等地已陆续出台了临时的价格优惠措施。”

张涛也特别提醒,“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均有多项税收延缓或减免政策,但需注意政策实施时间。”比如,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另外,对开工后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经济关系(或纠纷)等问题,司法部门已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鼓励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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