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经信厅企业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1-09-09 | 32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的部署,实施“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引导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做优做强,增强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在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中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按照《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诚信守法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原则上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反映的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在川的企业原则上按整个企业(集团)填报各项指标数据信息,母公司、总部或总公司不在四川省的企业原则上按其在川部分填报各项指标数据信息〕
    (三)申报企业应为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公司制机构;有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报。优先支持省内企业集团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次动态调整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动员、推荐大型制造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含在川央企)等领域企业申报。
    (一)网上填报信息。企业登录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动态管理系统(http://group.scsjxt.com/scjxwdqy/)“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端口注册用户名、密码并填写相应信息采集表。申报用户名、密码及网上申报结果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
    (二)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网上申报查询的企业,应编制相应书面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要件及装订要求见附件1)报送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市(州)审核。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核,遴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于2021年10月8日(周五)前将书面审查意见、企业纸质件申报材料和电子光盘(一式一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电子光盘(请在光盘上注明公司名称)应包括申报资料扫描文档(PDF)、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EXCEL文档)、申报企业简介(WORD文档)。
    (四)省上抽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企业及申报材料进行抽查,适时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上榜名单。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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