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生产性服务业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2-04-22 | 40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示范城市申报条件。

1.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

2.申报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

申报综合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我部遴选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转型特点显著,制造业企业服务产出显著提升,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制造业GDP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

申报工业设计特色类的城市,应拥有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制造业重点领域设计突破、高端制造业设计人才培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第四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附后)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示范城市材料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填报,已经获得前三批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的企业不用再次申报。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平台账号请联系生产性服务业处获取),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装订后一并报送(一式1份)。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第四批申报汇总表、相关申报书报送我厅。

三、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前三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5月20日前,组织本地区前三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文字说明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产性服务业处 杜高杰   唐明祥

电 话:028-86982295,86262301

邮 箱:1020839700@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申报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3.前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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