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综合〔2022〕8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稳产增产,现将《四川省抓好疫情防控促进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工作指引(第二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6日
四川省抓好疫情防控促进工业企业
稳产增产工作指引
(第二版)
按照全面从严从紧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工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稳产增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专班,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企业各级管理负责人是所管辖部门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2.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加强疫情风险排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二、强化企业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3.对员工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将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人员视同在职员工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全体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员工出现发热、干咳、鼻塞、咽痛等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4.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加强外地来(返)岗人员管理,严格落实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川分类管理规定,来(返)岗人员进入园区、企业应做到“即验即检”,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和情况报告。涉及商务往来、对外交流合作等重点岗位、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5.对出入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民宿、网约房等10类重点公共场所的员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6.发生本土疫情时,除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要求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外,疫情所在地的其他区域的企业应结合风险评估情况,每周抽检一定比例人员进行核酸或抗原快速检测;疫情所在乡镇(街道)的所有企业应适当增加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快速检测的频次。
7.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保持员工良好状态。
三、强化工作场所防疫管理
8.对进入厂区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查行程卡”等措施。厂区门口应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体温异常或者“黄码、红码”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9.加强生产车间、办公室、公共区域、食堂、宿舍等场所环境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加强密闭、半密闭空间防疫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等原则,做好展览展销、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聚集性活动管理,提倡召开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参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