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奖代补。对获得2021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部门,依据《资金管理办法》、本通知要求及专项资金市(州)分配额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重点支持方向,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确定本地区资金分配方案并填写备案表(详见附件),于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市(州)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完善本地区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决策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州)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要突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资金使用绩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提升发展能力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企业处 028-86264044,86265849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创服处 028-86262785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028-86264480 028-86264185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028-86262834
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28-86266305
附件:1.市(州)2022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类)备案表
2.市(州)2022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共服务体系类)备案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