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单位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信息安全与基础设施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2-06-07 | 61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三)合法合规开展各类信息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发现的各类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安全事件,并提供所掌握的数据和信息。

(四)积极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撑服务,如重大活动保障、信息安全攻防演练等。

(五)明确支撑工作有关负责人及联系人,确保7×24小时电话畅通;根据有关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值守工作规范,按照应急响应不同级别,配备相应的值守力量;定期报告信息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六)接受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七)入选支撑单位的有效期为两年。

五、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市(州)推荐和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同步启动。按照市州推荐和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认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名单。

(一)市州推荐、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市(州)经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各地经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再统一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自主申报单位可自行将相关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申请单位按照推荐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工作能力与经验,提交申请书及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二)专家评审。

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信息安全工作实际需要,择优选出相关单位进入省级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支撑队伍。

(三)结果发布。

推荐建议名单经核实后,支撑单位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授牌。

经确认后,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为入选四川省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单位授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应发现而未发现所服务用户信息安全隐患风险的,网络安全事件处置与配合调查和取证工作不力的,违反与用户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情况一经发生将在全省通报取消支撑单位称号,并且自取消称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受理其支撑单位申请。

七、材料提交说明

各申请单位请于2022617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报送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安全与基础设施处(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东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政务邮箱:luoxh@mail.scsjxt.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  件:四川省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支撑单位申请书

(联系人:罗西海,028-86269100徐亮,028-86269100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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