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5)、《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6)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附件7)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报送。其它申报单位资料直接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申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于7月10日前将申报红头文件、《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5)、申请报告(附件7)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报送。
(五)申报的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于7月11日前将申报红头文件、在川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5)、申请报告(附件7)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三份,含worde及PDF)一并报送。
(六)有关行业协会(附件4)请于7月11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函、已完成认定、公示的拟推荐平台申请材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征求意见。同一家公共服务平台,不得通过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五、资料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按《管理办法》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封面颜色统一采用白色。
(二)书脊应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年度及“国家示范平台”字样。
(三)封面及骑缝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各项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隔开并写明内容名称。
联系人:王宇兴
联系电话:028-86262785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附 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2.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中国软件名城、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名单
3.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机构名单
4.有关全国性协会名单
5.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 总表
6.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7.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