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创客中国”四川大赛的预通知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2-07-05 | 6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和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全省总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列入四川省制惠贷中小企业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和创客,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给予融资便利和利率优惠。

8.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获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和创客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闭门辅导。

9.为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四)公共服务支持。

10.全省50强项目优先成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服务对象,优先组织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赛事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于报名截止时间登录大赛官网http://elb.scsjxt.com:10170/jxt-tfck-web#/IndexInfo4CK    http://www.cktf.org.cn报名。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主办单位,专题赛预选赛承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于7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反馈联系人名单预选赛备案表(附件24)。完成预选赛后,85日前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格式详见附件3

)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各预选赛举办单位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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