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和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全省总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列入四川省“制惠贷”中小企业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和创客,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给予融资便利和利率优惠。
8.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获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和创客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闭门辅导。
9.为全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四)公共服务支持。
10.全省50强项目优先成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服务对象,优先组织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赛事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大赛官网(http://elb.scsjxt.com:10170/jxt-tfck-web#/IndexInfo4CK或 http://www.cktf.org.cn)注册报名。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主办单位,专题赛预选赛承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于7月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反馈联系人名单及预选赛备案表(附件2、4)。完成预选赛后,于8月5日前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格式详见附件3)。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各预选赛举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