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选赛奖项。
各预选赛举办单位按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八、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激励。
1.对在“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
2.对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同时获奖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已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后补助资金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认定条件(四)“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列入四川省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产品贷款,给予支持。
8.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闭门辅导,并向在川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推荐。
9.为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四)公共服务支持。
10.全省50强项目优先成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服务对象,优先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11.为全省50强项目的高管或创始人提供“双创大讲堂”免费培训,进行热点行业分析、资本市场融资等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