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材料〔2023〕14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经济合作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我省锂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巩固提升我省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推进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3年9月19日
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我省锂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巩固提升我省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助力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特制定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精准发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动力电池等关键优势领域,加快推动资源高效开发、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企业集群培育,着力“扬优势、锻长板,促创新、增动能,建集群、强主体”,优化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推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构建锂电产业全生命周期生态体系,将锂电产业打造成为“创新引领、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显著增强,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构建形成“锂资源开发—锂电材料—电池制造—系统集成—终端应用—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锂电材料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产业链产值规模超过8000亿元,建成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实现“四川锂电”供全国销全球,为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资源高效开发和综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生产供应,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完善支撑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开展省内锂、磷、锰、镍、钴、石墨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进一步查明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推进资源整体勘探、绿色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动甘孜州、阿坝州硬岩锂资源开发,开展达州市、自贡市卤水提锂技术攻关和宜宾市、泸州市黏土型锂矿科研攻关,为稳定全省锂电产业链打好资源基础。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组建联合体,合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与其他锂资源丰富省份战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收购、绿地投资等方式参与境外锂、镍、钴矿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不断提升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打造保障国家锂电产品供给的战略基地。加快建立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锂电产品运输体系,扩大锂矿进口、基础锂盐及正/负极材料出口、锂电池出口等进出口规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动力电池溯源回收管理体系,鼓励申报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支持企业合作开展规范化梯级综合利用。
(二)支持锂电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省市联动、行业治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原则,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研究制定项目评价管理措施,围绕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池等上、中、下游产业环节,对存量项目和拟建项目进行科学评价。对质量效益好、创新能力强、节能减排效率高的项目,在要素保障、财政金融、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综合效益差和生产工艺水平滞后的项目,督促企业对标先进实施技术改造,引导地方政府审慎推动。
(三)建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完善产业创新资源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研发机构本地化,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设省级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建设四川省动力电池产业创新中心、宜宾动力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先进动力技术创新中心,探索建设锂电产品交易中心。推进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应用,加快锂资源绿色开发、尾矿尾渣综合利用、高比容量、高比功率、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正/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复合隔膜、复合集流体及特征污染物治理等关键技术和材料研发生产,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草酸盐—磷酸盐—磷酸铁锂工艺、硫酸—钛白—磷酸铁锂耦合工艺和硫氯耦合联产。推进无钴低钴电池、半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凝聚态电池、锂硫电池、特种锂电池等新型电池产品研发生产,大力研发和引进电池高效成组、底盘电池一体化、高比能安全电池等技术。对符合条件的锂电产业科技研发项目,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立人才及重大项目互动招引机制,支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在四川开展工程测试、中试和成果转化。
(四)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实施龙头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发展,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产业链重点企业聚集,推动企业成链集聚发展。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大力培育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制造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三强计划”,培育壮大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规模。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活力,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锂电产业发展。支持成都市、宜宾市、遂宁市、德阳市等建设锂电产业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强园区承载能力建设,支持锂电产业特色园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四川射洪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州新城(含成都—阿坝工业园区)、甘孜—眉山工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协作配套,建设高成长性千亿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
(五)强化延链补链强链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完善锂电全产业链条,编制锂电材料产业链全景图,统筹推进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等锂电材料与锂电池、电化学储能产业均衡协同发展。加强关键环节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支持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锂电材料项目。优化提升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等优势材料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电解质、复合隔膜等组件材料配套能力,持续提升锂电池生产规模,积极引进复合集流体、导电剂、粘结剂、结构件、生产装备等产业细分领域项目,布局完善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聚焦头部企业、上市企业、骨干企业开展精准招商,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在我省布局锂电产业及相关配套项目。
(六)构建绿色智造体系。积极推动锂电产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健全锂电产业碳排放标准认证体系,开发碳足迹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完善锂电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深化碳足迹管理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形成国际互认的碳足迹核算体系。鼓励绿色电力消费,支持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推广以绿色电力消费为基础、碳抵消手段为补充的零碳发展模式。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制造认证,评定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创建“近零碳”工厂,支持地方创建“近零碳”排放园区。加快构建锂电产业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引导企业布局“锂电产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建立健全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再生锂电材料使用率。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锂电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建立国家级锂电产业大数据平台,强化产业动态监测、跟踪分析、信息共享。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标杆车间、智慧未来工厂、数字领航企业、世界灯塔工厂。
(七)加快多元化试点示范应用。立足我省水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多场景应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城际快速充换电设施网络,推进城区公共区域、居住社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开展专用领域试点示范,推动城区公交车、公务用车、中短途客运、物流车辆、环卫用车电动替代,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
(八)推动产业安全稳定发展。持续关注锂电产业发展动态,加强锂电行业产能、投资等运行情况监测。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开展锂电产业规划跟踪评估工作,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健全锂电产业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监管部门指导服务,实施安全设计、施工、验收、生产运营全链条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新建、改建、扩建锂电产业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进行设计变更。强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应制定试运行安全方案,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在批准用地时,省级统筹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对能效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锂电产业项目,能耗替代比例按10%予以替代,对重点布局地区建设的项目能耗替代量由省级统筹支持。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在川供气企业合作,探索锂电产业园区天然气“转供”变“直供”,降低用气成本,保障用气需求。
(二)加大财税人才支持。充分发挥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锂电产业发展。统筹各类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锂电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特色园区、创新平台、企业兼并重组,对推动重大项目、创新平台、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锂电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流程,扩大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碳减排工具”贷款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建立锂电产业战略科学家智力支持机制,加大锂电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养力度,支持培养一批锂电产业“经纬人才”,推动高校设置锂电等新能源领域相关专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人才培训基地,“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高位推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依托省领导联系先进材料产业机制,做好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加强产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预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建立和完善锂电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统一产业业态划分口径,科学设置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竞争优势,合理布局锂电产业,避免出现同质化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设立锂电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协同推动技术攻关、产业发展和政策引导工作。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串联产业链上下游、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对内优化产业布局,打通锂电产业链形成合力,对外提升锂电产业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