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来源: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1-11-12 | 8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1〕222号),现就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条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为事中支持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财务归集为不含税金额,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重点技术创新、产业重大关键技术(产品)研制开发和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3类型项目均为事后补助项目。其中,重点技术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财务归集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产业重大关键技术(产品)研制开发项目财务归集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
    三、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国家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制造业优质企业等资质或省级相关部门、技术创新组织机构重点推荐项目,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申报。
    四、获得2021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五、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技术创新和产业重大关键技术(产品)研制开发项目联系电话:028-86265730、86265731;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028-86982295。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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