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局,充分发挥四川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着力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新动能,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结合省情实际,就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
(一)深刻领会重大意义。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鲜明特征,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全局、站高谋远,围绕绿色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根本遵循。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必将重塑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格局,对于形成更具可持续性、包容性和韧性的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省上下必须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自然生态本底良好,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具备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广阔空间。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全国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在全国产业版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乘势而上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是全面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展现绿色发展新担当的自觉行动,是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升产业发展新位势的战略举措,是积极抢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动选择,是更好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的现实需要,必将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支撑。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和保护,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牢牢把握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着力方向,聚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清洁能源支撑产业和清洁能源应用产业,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撑四川未来发展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