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政策问答
来源: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0-03-23 | 1962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29号、川银保监发〔20203号)

问:延期还款是否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答:符合延期还款条件的人群可以向银行提出,经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详见银发〔202029号、成银发〔202015号)

七、企业疫情期间债券融资有哪些绿色通道?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

答: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详见银发〔202029号)

问:哪些债券可以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

答:对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若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金额占当期发行金额不低于10%的,可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可以申请添加疫情防控专项债标识。对于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在申报或发行阶段可以在债券全称后添加“疫情防控债”标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执行。贴标债券将纳入债券创新品种范畴,给予比一般债券贴息标准高2个百分点且不超过500万元的省级财政补贴。(详见银发〔202029号、《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交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固定收益审核及发行业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5号))

问:哪些企业债券可以借新还旧

答: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详见银发〔202029号、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

问:疫情期间批文快到期了怎么办?

答:对于20202月、3月已到期或将要到期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或备案项目,若有需要可将到期日延长至20203月末。企业债券批复文件在20202月至6月到期的,相关批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20630日,并豁免发行人履行延期申请程序。在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已核发公司债券批文的有效期自202021日起暂缓计算,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银发〔202029号、发改办财金〔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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