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来源:省经信厅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4-10-14 | 6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区)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占用成本补助。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

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期内累计发生应急转贷业务5笔(含)以上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业务补助,补助标准为:笔应急转贷业务金额×(同期1年期LPR÷360天)×笔业务应急转贷天数。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池须由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应急转贷业务开展对象须为工业企业。

6.申报流程。2025415日前各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应急转贷资金

(三)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1.支持范围。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承担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竣工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按照即申快享”“简审快批的原则进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于20241031日前将首批资金采取打捆预拨方式至相关项目所在市(州),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按程序安排资金直达项目单位,并于20254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四)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2024101日至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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