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电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建设光伏储能一体化通信基站,支持对有条件的通信基站进行光储融合化改造,对开展光储融合的5G基站创新应用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四川通信管理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特色和发展实际,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一体化、氢能应用、近零碳试点等产业项目建设,按赛马制遴选一批带动效应显著、示范意义突出的推广应用标杆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四、保障措施
依托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发挥链长办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完善工作协调推进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以“清单制+责任制”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