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 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网站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5-11-25 | 1069 次浏览 | 分享到:

3.大企业大集团采购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对应支付的时间均应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相关发票与支付凭证需互为印证。

4.如以大集团申报,集团公司旗下至少有1户工业领域大企业,所提供材料包含了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情况的,需要提供相关公司章程和权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同一大集团所属企业申报相关支付凭证不得交叉,严禁同一采购支付凭证多处申报。

(六)申报流程。

1.下发征集通知,预计2026年4月上旬下发项目征集通知,明确相关时间节点、申报条件和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2025年度营收和从业人员数量证明、专项审计报告和承诺声明书等)。

2.企业申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申报书等相关资料。

3.市(州)初审推荐,县(区)相关部门收集汇总并初审后,报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属地申报项目(企业)真实性、申报要件完整性、项目重复性进行审核在资金申报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局。

四、实施“转企升规”激励。

(一)支持范围。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给予激励。

(二)支持对象。给予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激励。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各地“小升规”工业企业新增入库户数,按照“户均标准8万元”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给予激励。

(四)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五)基本条件。经省统计局核定。‌

(六)申报流程。无需市(州)申报。次年,根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户数,由经济和信息厅会同财政厅据实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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