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以上,绿色节能低碳循环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 (四)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开工建设或已竣工,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列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形成实质性投资,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竣工项目要求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在2020年11月1日后至申报通知发布前竣工,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通知发布前主要投资和建设内容已完成,在2022年10月前应完成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单项验收手续。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六)项目申报单位存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未整改完成情况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资金。 四、征集要求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企业拟申报项目原则上在申报指南发布前已录入平台,进入我厅建立的省市县三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并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项目管理代码。因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重建,允许申报指南发布十天内,项目可以继续入库并赋码。未赋码项目,不得申报资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从已赋码的重点项目中选择符合要求项目申报资金,并按照要求在平台填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出具项目及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组织力量及时开展网络审查、网络推荐,对网络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四)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并承诺所推荐上报项目真实合规。 附件2 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指南
3.工业软件应用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应用的工业软件获得首版次认定或具有省级以上鉴定意见,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以上;创新成果在川转化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以上;首台套、首批次产品产业化项目要求获得首台套、首批次认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以上。
4.产业龙头项目要求为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新建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来川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新招引(新建)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要求列入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且投资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