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化工产业处 | 作者:cyjjfz | 发布时间: 2023-07-05 | 3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一)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园区高空瞭望视频监控、重点道路和路口视频监控、企业危险场所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控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要求。

(十三)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化工园区应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园区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监控、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监控(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企业清净下水排放口自动监测监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等。化工园区毗邻敏感目标的,应建设敏感目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定期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有关监测监控数据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发布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行业企业开展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规定。

(十五)化工园区应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废水防控系统、专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环境应急物资及救援装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建设)等,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演练。


第四章  申请资料

第九条  申报认定化工园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化工园区认定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园区批准设立时间、园区类型、管理机构级别。化工园区拟认定面积、已供土地面积、剩余可供面积;道路、管网、供热、污水处理、消防、通信、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近三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安全环保情况;化工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上一年度化工及关联企业数量、生产经营相关指标等。

(二)化工园区认定申请表。

(三)化工园区设立批准文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及内设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化工园区所在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材料。

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促进会 本站(www.scindustry.org)内容未经许可 禁止使用 网站声明
业务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的浏览器浏览   蜀ICP备14029699号-1